按照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的部署,2019年度个体工商户年报截止时间由2020年6月30日延长至2020年12月31日。丹东市辖区内的个体工商户可以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辽宁)”进行网上年报公示,也可以持营业执照到所在地市场监督管理所领取《个体工商户年度报告表》,进行纸质年报。个体工商户未按期报送年报的将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依法标记为经营异常状态,并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在经营活动中受到联合惩戒,依法予以限制或者禁入。现在,已经临近年报截止时间,特此提示没有报送年报的个体工商户抓紧时间完成。个体工商户在年报时遇到问题,可以与登记机关联系解决。
丹东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边境经济合作区分局:3177639
丹东市振兴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131655
丹东市元宝区市场监督管理局:2817817
丹东市振安区市场监督管理局:4136071
东港市市场监督管理局:7122975
凤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8123739
宽甸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5135008
2020年10月12日